首页 /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聘用单位应当对申请人员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没有隐瞒。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