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投诉信息的统计、分析、应用,定期公布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投诉集中、急增、可能存在重大风险或者产生重大影响的区域、行业、经营者等,综合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行政指导约谈、消费提示警示等,督促全面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从源头改善消费环境。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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