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严格遵守《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加强对投诉材料的审核;对存在重复、匿名、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不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等情形的投诉,依法不予受理;已受理的应当按照《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终止调解并不予公示。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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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