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第四条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