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财政部关于修改《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决定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