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

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依照本办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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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