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和中国保监会关于送达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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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四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