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本仲裁委员会建立仲裁员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仲裁员的依据。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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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