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示范章程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仲裁员聘期____【注:一般为三】年,期满可以继续聘任。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