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 第九条独立法条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