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八条未经审批、发布的标准,其送审稿、报批稿,任何单位不得以公开、内部或其他形式出版发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