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标准出版发行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在标准出版的编辑中,如发现有疑点或错误,出版单位应当及时与交稿单位联系处理。当标准技术内容需要更改时,必须经标准的审批部门批准。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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