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七条第二章 船舶报告第七条船舶与VTS中心在甚高频无线电话中所使用的语言应为汉语普通话或英语。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