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本规则的实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免除船长对本船安全航行的责任,也不妨碍引航员和船长之间的职责关系。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