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七条第四章 船舶交通服务第十七条应船舶请求,VTS中心可向其提供他船动态、助航标志、水文气象、航行警(通)告和其它有关信息服务。 VTS中心可在固定的时间或其它时间播发上款规定的信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