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四条

第三章 船舶交通管理

第十四条

船舶在VTS区域内航行、停泊和作业时,应在规定的甚高频通讯频道上正常守听,并应接受VTS中心的询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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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