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 / 第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监督管理规则第十条第三章 船舶交通管理第十条船舶在VTS区域内应按规定锚泊,并应遵守锚泊秩序。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