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五条

第五条

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协议或者决定可以是书面、口头等形式。 其他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虽未明确订立协议或者决定,但实质上存在协调一致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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