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七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经营者已经履行承诺的,可以决定终止调查,并制作终止调查决定书。 终止调查决定书应当载明被调查经营者涉嫌垄断协议的事实、作出中止调查决定的情况、承诺的具体内容、履行承诺的情况、监督情况等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恢复调查: (一)经营者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承诺的; (二)作出中止调查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的; (三)中止调查决定是基于经营者提供的不完整或者不真实的信息作出的。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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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垄断协议规定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