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职称评审监管政策,加强全国职称评审综合监管,对核准备案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进行监管。

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会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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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