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对职称评审组织实施中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个人,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以下简称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单位进行监管适用本办法。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