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四条

评审单位应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监管部门。确实完成整改的,经监管部门同意后,恢复职称评审工作,列入下一年重点监管对象。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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