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各部门、中央企业等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用于对申报人、评审专家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用核查。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管措施
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本地区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各部门、中央企业等单位负责汇总本单位职称评审失信行为信息,用于对申报人、评审专家以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信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