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第三章 监管方式第十二条监管部门可结合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评审结果备案、职称评审工作总结等日常工作,在备案周期内对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情况进行巡查。制定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