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当事人扰乱听证秩序或者有其他妨碍听证正常进行行为的,由主持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离听证会场。制定机关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