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依申请的听证

第二十六条

听证会结束后,法制工作机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提出听证建议。

制定机关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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