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九条

发证部门作出的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询。

公开的内容包括:准予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名称、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企业注册登记地址、企业法定代表人、经营类别、经营区域、发证部门名称、发证日期和许可证有效期限等。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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