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及其变化情况;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变更和培训情况;

(三)企业建设改造燃气设施具体情况;

(四)企业运行情况(包括供应规模、用户发展、安全运行等);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具体报告内容和要求由省级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确定。

制定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