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学校教育评估经费列入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的年度预算,并鼓励社会资助;申请教育评估的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费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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