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应用服务规范
第十九条
提供者不得向社会发布和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鼓励提供者研究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制作气象预报时参考。
- 制定机关
- 中国气象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应用服务规范
提供者不得向社会发布和传播非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鼓励提供者研究形成的气象预报意见和结论提供给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制作气象预报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