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应用服务规范

第十六条

提供者应当通过合法渠道获取标注相应气象数据身份标识的气象数据,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气象数据。 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添加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确保标识的可读性和安全性,建立信息溯源机制。 提供者应当基于应用服务类型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提升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的透明度,提高应用服务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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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气象应用服务办法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