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按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直播经营的食品类别、食品交易规模、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开设直播间从事食品直播电商活动的,应当参照前款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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