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设计 / 第五节 技能人才与其他人才工资分配关系设计
第三十七条
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其人力资本是个人努力和长期操作经验的累积结果,在薪酬标准上应体现其人力资本及技能要素贡献。对掌握关键操作技能、代表专业技能较高水平、能够组织技改攻关项目的,其薪酬水平可达到工程技术类人员的较高薪酬水平,或者相当于中层管理岗位薪酬水平,行业佼佼者薪酬待遇可与工程技术类高层级专家级别和企业高层管理岗的薪酬水平相当。
- 制定机关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