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三十条

第三章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设计 / 第四节 专项津贴单元设计

第三十条

作业环境津贴是对劳动者在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物理粉尘辐射、化工有毒有害等环境下作业额外付出的补偿,主要适用于技能操作类人员。企业可结合实际,根据作业环境的艰苦程度划分出不同档次,设置差别化的作业环境津贴。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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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