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技能人才,是指在生产或服务一线从事技能操作的人员。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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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