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设计 / 第四节 专项津贴单元设计

第二十八条

专项津贴是对特殊条件下的额外劳动付出的补偿。针对技能人才的劳动特点,制造型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可设置夜班津贴、作业环境津贴、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师带徒津贴等。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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