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设计 / 第三节 绩效工资单元设计

第二十六条

绩效考核周期的确定需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岗位特征、考评可操作性等因素。技能人才绩效显现时间相对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一般较短,可按月为主计发绩效工资。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