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三章 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工资结构设计

第十六条

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合并、减少或增加相关工资单元。例如,能力工资单元可以采用设置技能人才特殊岗位津贴的形式体现,也可以采用将职级通道直接纳入岗位工资单元进行体现;年功工资单元可在岗位工资单元中设置一岗多薪、一岗多档,岗级体现不同岗位的价值度,档次用于体现同一岗位上不同员工的岗位任职时间、业绩贡献、年度正常增长等因素。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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