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章 机构设立 / 第四节 货币经纪公司法人机构设立第五十三条货币经纪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