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二百零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二百零二条

根据国务院或地方政府授权,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各级财政部门及受财政部门委托管理国有金融资本的其他部门、机构,发起设立、投资入股本办法所列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监管要求等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