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第五章 调整业务范围和增加业务品种 / 第四节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第一百六十七条

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许可程序适用本办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