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三十条

第三章 机构变更 / 第一节 法人机构变更

第一百三十条

非银行金融机构修改公司章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监管办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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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