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商务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国务院文件中已有明确、具体规定的,不得重复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