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条

第三条

水利部认定省界断面并发布全国省界断面名录。具备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条件的省界断面,应按照审批程序纳入国家基本水文测站进行建设和运行管理。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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