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省界断面水文监测工作中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无故不上报监测数据等行为,视其影响程度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
- 制定机关
- 水利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内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省界断面水文监测工作中不按规定开展监测工作、在监测工作中弄虚作假、无故不上报监测数据等行为,视其影响程度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