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省界断面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河流(含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河流交界河段(含湖泊)上布设的水文测站或监测断面(含沿省界河段主要支流把口站)。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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