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流域管理机构应加强省界断面水文监测资料综合分析,形成评价报告,水利部汇总形成全国省界断面水文监测评价报告。制定机关水利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