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部关于印发省界断面水文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流域管理机构及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水文机构应加强省界断面水文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省界断面水文监测信息预测、预警和发布机制。

四、信息报送与分析评价

制定机关
水利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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