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五十六条第七章 校园、校舍、设备及经费第五十六条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对仪器、设备、器材和图书资料等的管理,分别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