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机构与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

特殊教育学校应建立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并保证落实。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应与社区、家庭密切配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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